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集邮协会,是由研究所的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在所研究生中的集邮、集藏爱好者联合组成的全所群众性文化团体。接受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所工会委员会的领导,是隶属于所工会委员会的文体协会。同时接受工程热物理研究所离退休干部管理部门的领导,接受中国科学院(京区)集邮协会和海淀区集邮协会的指导。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团结研究所内的集邮集藏爱好者,发展和繁荣集邮事业,积极倡导集邮文化,开展集邮集藏活动,丰富研究所内集邮集藏爱好者的文化生活,努力为研究所创新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第二章 任务
第三条:本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 加强本协会的组织建设,积极地吸引和团结研究所的集邮集藏爱好者加入到本协会中来。
二.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普及集邮集藏知识,倡导高尚的集邮道德。
三. 组织集邮集藏展览和集邮集藏活动。
四. 组织集邮集藏学术讨论研究,提高集邮集藏文化水平。
五. 组织本协会会员参加中国科学院(京区)集邮协会和海淀区集邮协会的活动。
六. 向本协会会员传达研究所工会委员会和离退休老干部管理部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七. 积极向研究所工会委员会和离退休老干部管理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会员
第四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的研究所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在所研究生均可加入本协会。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一. 参加本协会章程的制定。
二. 审议本协会工作计划和财务报告。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实行监督。
三. 推选本协会的会长、秘书长和理事人选。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 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集邮集藏活动。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 完成本协会分配的任务,积极参与活动。
三. 按时交纳会费。
四. 自觉遵纪守法,发扬高尚的社会主义邮风、邮德,维护本协会声誉。
第四章 组织
第七条:本协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理事会由本协会会员大会推选的理事组成。每届任期四年,可连推连任。设会长1人,秘书长1人,常务理事若干人。
一. 主持本协会日常工作。
二. 制定本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作出年度活动总结。向本协会会员、研究所工会委员会、离退休干部管理部门、中国科学院(京区)集邮协会和海淀区集邮协会报告。
第五章 经费
第九条:本协会经费来源于会员会费收入、研究所工会委员会和离退休干部管理部门的资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