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指南

研究所党建经费使用ARP报销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12-03
 

按照财务相关要求,同时便利各支部进行党员活动经费报销,党群办为每个支部开通了党费报销权限,以下注意事项请知悉:

一、  支部活动报销前相关材料需党群办审核

请填写请示报告呈批单,和附件材料一起交党群办审核。

二、  具体报销事宜由各支部专人负责(由各党支部书记指定)

 白井艳、唐晓娣、韩戈、柴祯、康奇兰、王亮、李珊、杨远智、于樱迎、王立新、高殷、周微、曾秒、张俊婷(有变化请及时与党群办联系)

三、 ARP系统单据填写

1.左上角报销人显示是本人,请点击右侧三个点、下拉选择邓鸿翔

2.在右侧业务事项里选择党费,其他填写与正常报销一样(若平时不经常报销,不清楚相关流程,建议咨询本部门科研财务助理)


3.请上传经过党群办审核后的所有单据电子版(含签批版请示报告呈批单、活动策划、签到表、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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