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正气

所党委、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08-03-06

所党委、纪委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文 韦晓林

院党组615日下午召开院属各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或副书记)、院机关处以上党员干部大会,传达转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文件,并部署学习贯彻落实《规定》的工作以后,所党委书记张平当天下午回所后立即召开了所纪委成员和部分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认真研究部署了我所开展学习贯彻落实《规定》的工作。

所党委、纪委起草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文件,布置了我所开展学习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工作安排。618,召开了党支部书记会议,部署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工作安排。转发、下发中纪委、院党组和所党委文件;为全体党员购买下发了中纪委《规定》单行本,人手一册;按院党组要求下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调查表》,由党支部负责发至全所每一位党员,要求由党员认真对照《规定》的9项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后,如实填写并签名,凡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党员干部,要及时向党组织提出书面报告。各党支部收齐并汇总本支部的《调查表》交所纪委,已由所纪委汇总后报北京分院纪检组。目前,我所共有173位党员同志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了《调查表》。

为了方便党员和职工群众反映意见,所党委、纪委还向全所公布了所党委书记、所纪委委员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并设置了反腐倡廉工作“意见箱”,在一楼大厅西侧图书馆对面的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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