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2年研究所 “优秀共产党员”和“五四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3

  各党支部: 

  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调动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青年人才在研究所事业发展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和示范引领作用,研究所将开展2022年“优秀共产党员”“五四之星”及“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通过活动评选身边榜样,激励全所党员群众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  

  一、“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 

  1评选范围:研究所全体党员。 

  2. 注重自身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积极践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与时俱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带头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主动缴纳党费,严肃认真参加党组织生活,年度内研究所党委及党支部开展的活动出席率达到80%;在研究所及部门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助力创建“四强”党支部。 

  5. 爱岗敬业,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科研岗位党员,应做到工作认真负责,关心爱护同志,科研业绩突出,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其中作为研究生导师的党员应以身作则立德树人,真正做到关心爱护学生; 

  管理岗位党员,应做到工作中团结同事勤勉务实专业高效,工作有思路、有创新,为中心工作提供良好支撑和坚强保障; 

  学生党员,应做到主动学习、积极探索,科研工作有思路、有突破,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研究所党委、党支部、团委及教育处组织的各项活动; 

  离退休党员,应积极参加研究所党委、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爱护党支部党员群众,做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6.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要求,工作和生活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五四之星”评选标准 

  1.评选范围:研究所35岁(含)以下青年。 

  2.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以及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未受到纪律处分。 

  3.青年职工应做到工作中积极主动、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富有创新精神,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到部门认可; 

  青年学生应做到学习刻苦,成绩突出,专业技能优秀,品德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 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中科院、研究所各项活动及社会实践,表现突出。 

  5. 工作、生活中勤俭节约,践行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标准 

  1.评选范围:研究所党支部委员(不含担任党委委员的党支部书记)。 

  2.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 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在党支部起到表率作用。 

  4. 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党建工作思路清晰,熟悉党务知识,能够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5. 乐于奉献、热忱服务,密切联系党支部党员群众、为他们排忧解难,在党支部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四、评选流程 

  党支部内推选工作可采取党员群众意见征集、党小组提名等方式推荐初步人选,通过支部党员无记名投票、支部委员会集中讨论等民主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 

  五、活动安排 

  1. 请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综合考虑推荐候选人。各实验室党支部、管理支撑党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1名,“五四之星”候选人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候选人1名;各研究生党支部可推荐“五四之星”候选人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候选人1名;各离退休党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候选人1名。 

  2. 候选人需填写《“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申请表》《“五四之星”评选申请表》《“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申请表》,word版和扫描签字版材料请于31017:00前发送至党群办(徐宁娟,xuningjuan@iet.cn)。  

  2. 研究所党委将于3中上旬组织召开党支部现场述职评议考核会,会场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评选,产生2021年度研究所“优秀共产党员”获得者和“五四之星”获得者,并在2022年党员大会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请各党支部根据要求积极组织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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