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范围:负责制定研究所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及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国家及科学院有关人事政策;负责人才引进与队伍建设;薪酬福利、住房补贴及奖励激励,人事档案管理,继续教育与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医疗保健及计划生育;博士后管理及流动站建设与评估;研究生培养与管理,教育制度建设,学科建设与评估;所学位委员会与吴仲华奖励基金会秘书处工作。
处长:淮秀兰
电话:010-8254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