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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涡轮动力全国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29 作者:张龙祥 来源:科技发展处

  为贯彻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总方针,汇聚全国优势力量参与轻型涡轮动力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创新发展,现面向国内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部署开放基金。 

  实验室依托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和西北工业大学共同组建,聚焦空中无人装备对轻型涡轮动力的国家亟需,开展轻型涡轮动力总体设计理论与方法、高效压缩和流动稳定性、高稳定燃烧技术、高速转子动力学非线性优化设计及振动抑制技术、前沿技术等5个方向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1、开放基金指南 

  2、资助对象 

  开放基金拟支持实验室建设单位以外的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依据指南申报。开放基金执行周期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4.01-2025.12),每项资助10万元。每项基金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 

  3、申请程序 

  申请人须在2024115日前提交2份签字盖章的纸质《轻型涡轮动力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建议书》至实验室联系人,邮寄申请书以邮戳为准(建议书不涉密)。同时将电子版PDF建议书发送至邮箱(文件命名为工作单位-姓名-开放基金-基金名称)。实验室将组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4、开放基金管理 

  1)批准立项的开放基金须签订《轻型涡轮动力全国重点实验室基金任务书》,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改任务书内容。任务书是基金验收的主要依据; 

  2)开放基金执行结束时需提交验收总结报告,通过验收后进行归档; 

  3)实验室将组织领域专家对基金完成情况进行评审打分,择优前10%进行滚动支持; 

  4)基金负责人每年12月上报年度进展报告,实验室组织基金进展和执行情况评估,发现研究进度存在重大偏差或实施方案存在重大风险时,将根据情况调整、中止或撤销资助。 

  5、成果管理 

  由实验室基金资助产出的论文、专著、成果鉴定和各类奖励等,应明确标注“轻型涡轮动力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和相应基金编号,或“This work is supported by National Key Laborato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n Advanced Light-duty Gas-turbine (Grant No. )”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10-82543207   邮箱:zhanglongxiang@iet.cn 

  地址:北京市 海淀区 北四环西路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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